事项名称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含危货)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机构 |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
决定机构 |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
办理条件 |
(一)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3)《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4)教学日志;(5)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备注:暂住证明(外地户口的客、货、驾驶员报考需提供) (二)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3)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4)教学日志;(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6)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备注:暂住证明(外地户口的客、货、驾驶员报考需提供)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和审查 1、岗位责任人:市驾培处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申请人所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预约考试,安排考试时间 1、岗位责任人:驾培处从业资格管理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报考人数和时间的来安排考试时间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考试 1、岗位责任人:驾培处从业资格管理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监考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制证 1、岗位责任人:市驾培处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考试合格出证 3、时限:1个工作日 |
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否 |
收费依据 |
无 |
监督检查 |
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8665078) |
咨询渠道 |
0731-88665045/0731-88151773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
乘车路线 |
乘168、302、903路公交车至金星路口站下 |
状态查询 |
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gzbmxxgkml/sjtysj/bssx/ |
加载中...
|
|||||||||||||||||||||||||||||||||||||||||||||||||||||||||